皋根欠办〔2022〕12号
市各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长江镇人民政府:
现将南通市根治办通治欠办发〔2022〕26号、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到施工单位。
附件:1.通治欠办发[202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资料的通知》.pdf
2.通治欠办发[2022]27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pdf
如皋市根治欠薪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抄送: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